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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中心认定
作者(来源):东方嘉威  发布时间:2014-04-24  浏览次数:1718次

1、申报工程技术中心有什么好处?

(1)支持工程中心及其依托单位开展机制创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股权投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股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各项先行先试政策优先在符合条件的工程中心及其依托单位推广落实。
(2)市科委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支持工程中心加强能力建设,并鼓励、支持其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工程中心取得的研究成果在京转化,符合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
(4)工程中心在职科技人员符合“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条件的,市科委将择优资助。
(5)鼓励工程中心将可开放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并充分利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仪器设备开展科研工作。

2、申报工程技术中心的条件有哪些?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必须为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以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要依托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的权责。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符合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符合申报领域的方向,长期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工程技术开发工作,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能够完成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人员,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资格)专业人员占60%以上;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科研开发用房相对集中,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有比较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和服务的能力。
(5)依托单位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其中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年研发费用投入不能低于下列条件: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采用超额累计计算,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的超额累进比例分3级,超额累进比例如下:
 a、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
 b、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5%;
 c、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部分,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为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6)重视发挥市场作用,能够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吸纳早期研发成果进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孵化,并具备吸引外部投资用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影响力。

3、申报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认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市科委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认定工程中心。工程中心的认定程序如下:
(1)依托单位填写《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向市科委提出申请。
(2)市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考核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3)市科委根据评审意见,审核并认定工程中心。

4、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1)北 京 市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认 定 申 请 书;

(2)附件:

a、 中心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依托单位要提供人员花名册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职称证明等文件;

b、 技术委员会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单位、研究方向等主要信息);

c、 依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d、 中心近3年重要专利、技术标准等科研开发成果清单;

e、 中心近3年工程化开发、成果转化、产学研典型案例和产业化经济效益情况说明;

f、中心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

g、 中心承担的重要科研开发项目清单;

h、 中心重要获奖情况清单;

i、 中心现有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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