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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怀柔区2014-2015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重点储备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东方嘉威  发布时间:2014-05-21  浏览次数:990次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新形势下的工作重点,现公开征集2014-2015年怀柔区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入选项目将进入怀柔区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储备项目库,并作为今后两年市级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和区级试验推广项目立项的来源和依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将面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紧密衔接“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资源环境、城乡建设与交通、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人口健康等重点领域及其优先发展方向,坚持自主创新,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强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重点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或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新产品、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和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基地,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民生改善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征集原则

  (一)符合科技规划。要紧密围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符合《怀柔区“十二五”时期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发展方向进行申报。

  (二)突出企业主体。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合作,实施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标准战略,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知名企业。

  (三)强化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出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或相关技术标准。

 
 三、怀柔区“北京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储备项目库”说明

  (一)项目入库。

  今年公开征集2014-2015年的备选项目,受理后区科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入库审查,审查通过后按年度立项计划300 %的比例进入备选项目库。每两年按需发布征集项目的通知,补充储备项目库。

(二)项目出库。

  今后两年,每年根据年度科技工作重点和项目入库情况,由区科委从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储备项目库中按照立项数150 %的比例推荐出库项目,每年只推荐一次并提出立项建议。

  
四、申报单位

  在怀柔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

 
 五、内容要求

  (一)申报内容。

1、填写部分: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预算书。

2、附件部分:合作协议书:承担单位间有合作协议的需提供。企业资质证明: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前期专利、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的材料,要求申报单位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在实施方案中涉及相关内容但没有附证明材料的,项目入库审查时将不予确认。

  (二)资金预算。

1、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对申请补助资金额与区科委实际可能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3、企业申请科技计划重点项目,资助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50%,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三)填写说明。

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所有项目申请书均须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六、申报与报送

  (一)申报要求。

区科委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各备选项目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二项储备项目。

  (二)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不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市区两级政策方针的项目。

2、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北京市各类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

填报《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到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七、项目形式审查

  对于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退回申报单位,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修改并补充材料,仍然不合格的项目,将按不接受申请处理,申请材料退回。 

八、联系方式和受理时间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下午5:3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地址:怀柔区湖光小区24号一层农业科技科,邮编:101400,电话:69631633,联系人:闫彬 吴琼,电子邮箱:
kwnyk@126.com,附件可在www.hrkj.gov.cn通知内下载。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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