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技术联盟:
为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工程(2013-2015年)》和《关于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进一步推动示范区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面向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征集2014年度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支持对象
(一)支持领域
1.围绕大数据技术应用,重点支持利用大数据技术在公共服务、金融支付、智能终端、位置服务、教育、文化创意、环境、制造、生物健康、服务平台等领域实施一批应用示范项目。详见《2014年度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征集指南(一)》(附件1-1,以下简称《指南一》)。
2.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和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与高端装备、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重点支持实施一批应用示范项目,详见《2014年度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征集指南(二)》(附件1-2,以下简称《指南二》)。
(二)支持对象
1. 推荐联盟应符合以下条件:
(1)联盟所属产业领域符合中关村示范区“641”产业领域发展方向,包括: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新一代移动通信、卫星应用、生物和健康、节能环保、轨道交通等六大优势产业集群;集成电路、新材料、高端装备与通用航空、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四大潜力产业集群;以及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
(2)2013年以前(含2013年)成立的联盟,需参与了2013年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测评,且评级为C级及以上;
(3)2014年新成立的联盟,需在北京市社团办注册或在中关村管委会备案;或者理事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为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的企业法人单位;
2.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投诉的联盟和企业不得申报。
3.每个企业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为扩大支持范围,近三年已获得联盟示范项目立项支持的牵头单位,本次不再予以支持。
4.优先支持在京津冀地区开展应用示范的项目。
二、支持金额
1.符合《指南一》支持方向的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或合同额的20%,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
2.符合《指南二》支持方向的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或合同额的20%,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
三、申报要求及推荐名额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指南一》的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在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已与用户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服务合同。
2.申报《指南二》的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在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联合2家以上(含2家)产业链上下游单位共同实施,且已与用户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服务合同。
3.申报项目应于2014年1月1日后启动且2015年6月前基本完成,能够取得较好的应用示范效果和社会影响。
(二)推荐名额
1.申报《指南一》的示范项目,每家联盟可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
2.申报《指南二》的示范项目,2013年度联盟测评评为A级的联盟可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评为B级的联盟可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评为C级及201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联盟可推荐1个项目。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申报流程
各联盟下载示范项目征集指南、申报表格和相关材料,按要求组织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促进会对联盟推荐项目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企业直接报送申报材料)。
(二)企业材料报送
1.牵头企业需认真组织填写《2014年度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重大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4),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
2.打印的纸质资料请用A4幅面胶装提交至推荐联盟(一式三份),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联盟材料报送
联盟应认真审查成员企业提交的材料,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并填写《2014年度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推荐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在集中受理期内报联盟促进会。
(四)集中受理
受理时间:2014年7月22日-7月23日(9:00-17:00)
报送地址: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A座14层会议室(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
(五)联系人
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
袁俊崧 电话:010-62785888-3614
孙 黎 电话:010-62703382
中关村管委会:
王 旭 电话:010-88828825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度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征集指南(一)和指南(二)
2.2014年度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重大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14年度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推荐表
4.承诺书
2014年7月9日